各市侨务办公室:
为了有效地促进为侨服务和为浙江经济建设服务的结合,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,为华侨华人回国服务创造有利条件,根据我省的实际,依托各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重点侨资企业的优势,在全省范围建设若干规模较大、管理科学、环境优良、服务完善的华侨华人创业基地,建立省侨办引智引资重点联系单位,以积极构筑海外华侨华人来我省创业创新的管理与服务体系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建立重点联系单位的指导思想和应遵循的原则
建立重点联系单位的指导思想是:促进为侨服务和为国家发展大局服务的结合,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,推动地方引智引资工作的开展,为海外华侨华人回国服务和投资兴业创造有利条件。
建立重点联系单位应遵循“统筹布局、突出重点、科学管理、注重实效”的原则,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探索新的运行模式和服务模式。
二、重点联系单位的基本条件
(一)引智单位的条件
1、当地政府重视和支持,有配套优惠政策;
2、当地科技实力较强,对外开放程度较好,经济较为发达;
3、园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创业场地和较为完善的配套设施;
4、华侨华人在园区自主创业发展趋势良好,园区有支持华侨华人创业的启动资金投入;
5、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服务队伍和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。
6、认真贯彻国家侨务政策法规,维护入园华侨华人企业的权益,不断改善创业、投资环境。
(二)引资单位的条件
1、投资规模在我省或各市的同行业侨资企业中位于前列,属行业龙头企业;
2、企业有较强的科技实力,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方式,在当地有示范作用;
3、海外有分布广泛的 销售网络基础,有以侨引侨、以侨引外的基本条件,并乐于运用海外网络为当地引资工作做贡献;
4、近年被评为“全国明星侨资企业”或“浙江省优秀侨资企业”。
三、对重点联系单位的支持措施
(一)发挥侨务优势,向华侨华人宣传重点联系单位,扩大重点联系单位对外交流渠道和在海外的影响;
(二)邀请重点联系单位参加省侨办举办的大型引智引资活动和有关会议;
(三)推动华侨华人专家到重点联系单位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,推动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到园区创业发展;
(四)与重点联系单位共同举办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回国(来华)创业研习班、组织创业政策咨询报告团等,为海外人才回国创业、为国服务提供咨询、辅导;
(五)对进入重点联系单位创业的华侨华人,协助提供多形式的后续服务,包括申报国家、省级相关资金扶持、金融支持,以帮助协调关系、排忧解难、维护权益等;
(六)举行重点联系单位联席会议,交流吸引和扶持华侨华人回国创业、投资的经验和做法;
(七)组织“省律师顾问团”律师上门为重点联系单位开展法律服务;
(八)推荐重点联系单位参加国家和省级有关先进评选、表彰;
(九)其他有助于推动华侨华人创业和园区高新技术发展的举措。
四、建立重点联系单位的基本方法
依据我省各地市的实际情况,本着以点带面,促进全面发展的原则,我办对第一批重点联系单位将实行统筹分配名额的办法,由具备相关条件的单位自行申报,各市地侨办初审推荐,省侨办审批后确定。
引智重点联系单位以当地高新园区或留学生创业园区为主要对象,引资重点联系单位侧重于当地的优秀侨资企业(各市重点联系单位名额见附件一)。
各市侨办要重视重点联系单位的初审和推荐工作,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条件,做好摸底调查,以确保重点联系单位的质量。重点联系单位申请表请于7月31日前报省侨办经济科技处。
附件:1.各市重点联系单位名额分配表
2.重点联系单位申请表
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